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2督察组进驻湖北省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日期:2023-11-23 15:41:14 来源:长江云新闻 湖北日报 访问量:117

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2督察组日前进驻湖北省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11月23日与省委、省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有丰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省委书记王蒙徽主持对接沟通会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作汇报发言。

毛有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深刻阐述了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指出了统计造假问题的极端危害性。中央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这些都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统计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行动,是督促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真抓实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聚焦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情况,整改落实首轮统计督察和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情况,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担负起防治统计造假责任、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深化统计改革发展,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王蒙徽代表省委、省政府对督察组一行表示欢迎。他表示,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2督察组到湖北开展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行动,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湖北工作的亲切关怀。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工作,是我们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改进和提升我省统计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服从统计督察工作的统一安排,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严明的纪律,主动配合、全力支持,客观准确反映情况,实事求是汇报工作。要抓好督察问题整改,做到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格整改标准,确保整改实效。要以此次统计督察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升我省统计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

王忠林在工作汇报中说,近年来,湖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推动中央统计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扎实抓好首轮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强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服务能力,精心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建立完善统计工作体制机制,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切实以高质量统计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省将以此次统计督察为契机,不折不扣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持续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快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

据悉,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2督察组将对湖北省开展为期13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27-88010281;举报信箱:湖北省武汉市A215号邮政信箱,邮编:430077;举报电子邮箱:2023cgtjdc2@stats.gov.cn。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11月23日-12月5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7﹕30。 

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湖北省领导邵新宇、吴海涛,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对接沟通会。

编辑:胡芳华

责编:张  静

审核:朱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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