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1号)、《林区档案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神档〔2016〕13号)要求,林区档案局组织考核组于2016年12月对全区档案工作进行了考核,考评结果经林区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社会各界对考核结果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7年1月15日以前向林区档案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7天(2017年1月9日至15日)
监督电话:0719-3332436;0719-3332436(传真)
来信来访地址:林区档案局(林区松柏镇滨河新区)
林区档案局
2017年1月9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