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内重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调查摸底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运物安﹝2017﹞56号)文件要求,经对林区各矿山、水泥厂、货运站(场)等货物源头单位调查摸底,确定了2家年运量超过50万吨以上的重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现公示如下:
1.湖北神农架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
2.神农架武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