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经林区党委同意,林区党委巡察组于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8日对林区妇联、团委、工商联、总工会、文联、残联、红十字会开展巡察。重点巡察以上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选人用人等工作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反映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鼓励实名举报。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联系方式:
林区党委第一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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