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教育局关于解除尚建武同志聘用合同的公告
尚建武,男,汉族,神农架林区人,现年45岁,1995年7月参加教育工作,林区实验初级中学教师。2015年5月11日,本人申请辞职,当年7月已经停发其工资。本应从2015年7月将其解聘,因本人要求为其缴纳在实验初级中学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当时我区教师普遍还未实施养老金制度,教育局同意暂保留公职至实施养老金制度为止。2017年12月,林区实验初级中学教职工全部正式纳入了林区养老保险范围。实验初级中学通过留存电话号码多次联系,本人不接电话。经教育局研究,决定解除其聘用合同,从2015年7月开始,个人养老保险由本人承担。
鉴于学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实际,对上述决定,教育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向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送达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如果本人有异议,可以向神农架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林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