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招募“民间河湖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5 09:26:42 来源:神农架林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访问量:147

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民间河湖长”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工作,凝聚全社会治水合力,实现“万名民间河湖长守护千万河湖”的有利局面,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民间河湖长”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林区河湖长制办公室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发起征集,招募24条区级河湖“民间河湖长”,一起守护母亲河,为神农架林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志愿力量。

一、招募对象

“民间河湖长”是专门开展保护河湖公益活动的环保志愿者。欢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注册志愿服务队、媒体工作者、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热心公益人士等义务志愿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开展查、评、议、宣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心环保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能坚持参与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工作。

4.有志愿公益活动、社会监督经验或者熟悉河湖管理保护的优先。

三、招募程序

招募数量不限,可以选择一河湖一长、一河湖多长、一长多河湖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11月30日,报名联系电话:0719-3333229,QQ邮箱:169798397@qq.com 。

2.考察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择优审定选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3.颁发证书:颁发统一聘用证书、工作证,任期2年。

四、工作职责

“民间河湖长”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独立行使监督权,依法开展的守护河湖志愿服务和河湖监督活动,受法律保护。

“民间河湖长”参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理水域岸线等工作,负责对影响河湖形象面貌及河湖功能问题的监督举报,提出治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当好“五员”:

1.巡查员:开展经常性巡查监督,发现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非法排污、非法捕捞,水体黑臭,其他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及水环境、水生态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宣传员:积极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普及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志愿者行动,带动周边企业、群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工作。

3.参谋员:发挥熟悉环境与民情的优势,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为“长江大保护”工作出谋划策,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4.联络员:听取和收集周边群众对河湖管理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河湖长、河湖长办或相关部门;搭建起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使河湖治理保护更加符合当地群众的意愿。

5.示范员:带头遵守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发挥“民间河湖长”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更多公众参与河湖长制工作,推动河湖共治、共建、共管、共享。

五、激励措施

加强“民间河湖长”在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挖掘典型案例和优秀人物事迹,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民间河湖长,在全区范围进行宣传推广,并积极向全国全省推荐,争创全国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神农架林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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