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湖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林区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形成了《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 2021年5月8日向神农架林区进行了反馈和移交。对湖北省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意见,林区党委、政府认真对待、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领导,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推进“一园一地一区”建设,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以推进和全面落实《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反馈意见》提出的具体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一条也不含糊、一件也不耽误、一处也不放过”的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严实作风,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达到督察整改序时要求,任务逐一销号,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林区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冯伟同志、政府区长刘启俊同志为“双组长”的神农架林区贯彻落实湖北省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区级责任领导。各涉关单位和乡镇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各涉关单位要坚决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按照《神农架林区贯彻落实湖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逐项认领、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整改标准,按时验收销号,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涉关单位和乡镇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两个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三)强化督办。实行督察整改工作区级领导督办机制,由区级领导对涉及全区宏观性、全局性、系统性的问题进行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进行月调度、月督办、月通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纪检监察部门将视情节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进行督办。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动督查问题整改落实。
(四)形成长效。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对照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务必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建管和监管结合,定期对各自领域内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排查,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把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林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责任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对涉及到的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该调查的问题一个不漏掉、该追究责任的人员一个不放过。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切实推动整改,在全区形成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信息公开。利用干部培训、素质教育、乡村文化活动等传播途径,广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繁荣生态文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励干部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精气神”,变“要我保护”为“我要保护”,形成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开创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新局面。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全面跟踪报道问题整改工作动态,定期向公众公开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提升全民参与意识,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神农架林区贯彻落实湖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
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