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3-01-17 10:55:13 来源: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120

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市场消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市场消费品价格平稳,现对全区各经营者进行如下价格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要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湖北省价格条例》等价格法规规章和相关价格政策,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加强价格自律,做到价格平稳、保证质量、保障供应,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五)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电话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各经营者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我局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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